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十四五”规划“健全防止返贫的长效机制”和二十大精神,以“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总体目标,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19号)
为做好2022-2023学年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资助对象为东南大学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位)、预科学生,且在2022-2023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或相对困难学生,服兵役学生不参与本次国家助学金评选,之后会获得专门的国家助学金。
二、资助金额
国家助学金一等4200元
国家助学金二等3600元
国家助学金三等2900元
三、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7、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良好;
8、同一学年内,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评审程序
学生在11月25日前登录东南大学网上办事大厅通过助学金进行申请;各学院根据《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预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对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考核、评审,并将评审后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东南大学2022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报学生处。
各学院应确保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原建档立卡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与残疾人子女,以及有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重大变故、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学习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等特殊情况学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另外,在评定工作中应主动发掘家庭经济相对困难学生,相对困难学生家庭包括因疫情灾情导致收入受影响、农村户籍和已脱贫但脱贫不牢固的家庭等。
附件1: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预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pdf
附件4:东南大学2022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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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