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研究生)

发布者:王一卉发布时间:2016-08-22浏览次数:1145

 

一、奖励名额及额度

我校宝钢优秀学生奖励名额6名,研究生3人、本科生3名。奖励金额1万元/人。其中特别优秀者经我校“宝钢教育奖评审遴选小组”提名可参与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奖励金额2万元/人。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硕士研究生必须是一、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博士研究生必须是等奖学金获得者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参加科研课题工作,并取得应用研究成果或发明专利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曾以主要负责人获得国家级以上竞赛奖项的或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产生重大影响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评审材料

1、《科研成果汇总表》:如实填写,需导师签字。

2、已发论文复印件:文章必须是已见刊的,有录用通知的不算;期刊的复印件或会议论文集封面加目录加论文全文复印件。

3、科研成果要求:1、申请者一作;2、指导老师一作,申请者二作

3、专利申请材料复印件。

4、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三好、优干除外)。

 

请同学将申请材料于8月29日之前送到学办处。

如果查出申报材料作假或材料不符合以上要求(如论文没有见刊还填在汇总表上的),取消评奖资格。

如果本次奖学金评选上后,所有的科研成果将清零,不能再用

科研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