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助博士生2016年下半年短期出国学术交流的通知

发布者:牛文娟发布时间:2016-06-07浏览次数:46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东南大学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实施细则》(校通知〔2013〕132号)(见研究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现开始2016年下半年博士生短期出国学术交流的资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留学期限和资助内容

博士生应到国际一流大学或一流导师处从事与博士论文相关的科研工作,短期学术交流时间一般为3-6个月学校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交流期间的基础医疗保险费及部分生活费(RMB3000/月),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博士生在外交流期间的其它费用自理。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申请时为我校注册在籍的1、2、3年级博士生(直博生1、2、3、4年级)(委培生、留学生除外)。博一学生仅限为2015年秋季入学的学生。

2、申请者未曾接受过研究生院经费或优势学科经费资助参加国际会议或短期出国学术交流,且申请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学习阶段。

3、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

4、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5、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6、受资助的同学必须在2016年12月30日前出国交流。

 

三、申请与审批程序

1、申请者填写《东南大学资助博士生参加国际短期交流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同时准备交流院校/课题组的背景资料、研究课题情况(含研修计划)、外方邀请函、英语证明材料等。将所有纸质材料于2016年6月13日前交至院系研究生秘书处(院办110室)

2、所在院系负责初审,院系根据交流项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申请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并将所有纸质申请材料于2016年6月15日前交研究生院公派办(逸夫建筑馆204室),同时将电子汇总表(见附件二)发至101010799@seu.edu.cn。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名单。

4、批准派出的博士生须与东南大学签订协议,遵守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

5、派出的博士生在交流项目结束后须提交有关的书面和电子文档,包括:在外期间交流总结报告、科研成果复印件(学术论文、国际会议论文等)、回国后学术报告PPT文档、机票和保险费发票复印件等。研究生院审核后将对资助费用给予报销并按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联系人:王悦  电话:83795781   电子邮箱:101010799@seu.edu.cn

  

  

附件一:东南大学资助博士生参加国际短期交流申请表.doc  

 附件二:博士生短期交流院系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培养办

0一六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