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15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一卉发布时间:2015-09-29浏览次数:623

 

一、 评定原则

各院(系)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  评选程序

1、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5-2016学年的东南大学贫困生。

2、申请人需通过新学工系统申请,院(系)组织评审,并将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

3、各院(系)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并报教育部。

三、 评选时间安排

1、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学工系统开放至20151014http://mynew.seu.edu.cn。院系审核截止至20151020http://newxg.urp.seu.edu.cn/epstar/login/index.jsp

2、各院(系)组织评审,请将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并于20151020日前将所有材料交东南大学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并将材料电子版发至杨玲玲OA

3、学生处对各院(系)报送的国家助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向全校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


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925


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请同学们按照各年级辅导员的通知和时间安排进行申请,如有疑问与相应年级辅导员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