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评定原则
各院(系)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 评选程序
1、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5-2016学年的东南大学贫困生。
2、申请人需通过新学工系统申请,院(系)组织评审,并将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
3、各院(系)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并报教育部。
三、 评选时间安排
1、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学工系统开放至2015年10月14日http://mynew.seu.edu.cn。院系审核截止至2015年10月20日http://newxg.urp.seu.edu.cn/epstar/login/index.jsp。
2、各院(系)组织评审,请将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并于2015年10月20日前将所有材料交东南大学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并将材料电子版发至杨玲玲OA。
3、学生处对各院(系)报送的国家助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向全校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
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9月25日
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请同学们按照各年级辅导员的通知和时间安排进行申请,如有疑问与相应年级辅导员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