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15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周佺桢发布时间:2015-09-18浏览次数:1290

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15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一、 评定原则

各院(系)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二)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  评选程序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5年度的东南大学贫困生;

2、申请人需通过新学工系统申请http://mynew.seu.edu.cn,奖惩管理进行申请,院(系)组织评审,院系审核网址http://newxg.urp.seu.edu.cn/epstar/login/index.jsp并将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系统开放时间为920-1012日;

3、各院(系)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

4、公示名单经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报送教育部;

5、教育部正式批准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三、 评选时间安排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新学工系统开放至2015101211

2、各院(系)组织评审,请将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并于2015101211前将所有材料交东南大学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并将电子材料发至杨玲玲OA

3、学生处对各院(系)报送的国家奖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向全校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处向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提交评审意见,并将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育部。

东南大学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918


 

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二: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四-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四-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模板).doc

附件五: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六: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请各位同学下载以上附件仔细阅读,按照本年级辅导员的通知的截止时间递交申请。如有疑问,请与本年级辅导员联系。